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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养把熊当狗养惊丽江永胜一村民将黑熊误

2025-02-08 来源:悦跑圈资讯

2018年2月23日08时,一网民在丽江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反映,有人在朋友圈发布饲养黑熊信息及照片,疑似圈养黑熊。永胜县森林公安局接到这一信息后立即组织民警前往现场调查。

经调查,2015年4月的某天早上,期纳镇半坪村委会下云村村民杨某某与同村村民共三人到后山去找蘑菇,在途径期纳镇街西村委会老娲箐时发现一只貌似小狗的动物,杨某某便将其带回家中喂养。待“小狗”逐渐长大后,杨某某才知道原来是头黑熊。

经森林公安鉴定,该熊为亚洲黑熊,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现体重约达80公斤。杨某某在无驯养许可证的情况下驯养野生黑熊,已涉嫌无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鉴于杨某某对熊没有伤害行为,在民警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且表示愿意将熊移交给相关部门。公安机关根据《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22条第4款规定,对杨某某给予没收所饲养的野生亚洲黑熊的处罚。

3月6日,永胜县森林公安局将黑熊移交给丽江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目前,该黑熊暂时被寄养在玉龙县鸣音乡的野生动物养殖基地。

丽江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科科长和珍笛:“我是接到永胜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的一个电话,说永胜县森林公安在办理一起案件的过程当中涉及到一只黑熊,问我如何处理这只黑熊,最后我经请示领导以后通过反复的讨论研究之后决定将这只黑熊由我们市林业局接手,交到玉龙县鸣音乡的丽江丽鸣绿色生物有限公司这里,暂时寄养在这里,因为他家是全市唯一一家有黑熊养殖许可证的企业,于3月6日我们市林业局医保科的人员和永胜县林业局、永胜县森林公安局,到永胜县将这只黑熊运到了玉龙县的基地里面来养着了。”

记者/刘清华 李晋江(实习)责编/和众学 李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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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UpDate:2018-03-14 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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