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称帝后他是如何改革军制的呢
2024-02-21 来源:悦跑圈资讯
朱元璋称帝后,他是如何改革军制的呢?
我们都知道,朱元璋发迹于红巾军,称帝后自然特别重视加强对军队的控制,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
原统领全国军队的是大都督府,朱元璋任命自己的亲侄儿朱文正为大都督,为全国最高的军事长官。后来朱元璋觉得大都督府权力太大,便于洪武十三年(1380年),在废中书省的时候,把大都督府也一分为五。设立了左、右、中、前、后五军都督府,分统全国军队。各都督府只管军籍、军政,没有指挥和统帅军队的权力。兵部有颁发军令,铨选军官之权,也不能直接指挥和统率军队。发生战事需要指挥调动军队时,由皇帝亲自任命军事统帅,兵部颁布调兵命令。战事结束后,军归卫所,主帅还印。
经过这样一番改革,避免了悍将跋扈、骄兵叛乱的弊端,更重要的是军权集中到皇帝手中了。不过朱元璋对将领们还是不放心。后来他又采取分封藩王的制度,把他的儿子分别封到各重要城镇去做亲王,用以监视控制各地的军事将领。这些分封的藩王按规定都配有护卫兵,少者有三千人,多的可达近两万人。他们还有指挥当地卫所守镇兵的大权。遇有突发事件,封地里的卫所守镇兵,在接到盖有皇帝御宝文书的同时,将领们还必须有藩王的令旨,才能调动。
出身贫贱的朱元璋理解百姓的苦难,面对着这种残破衰败的局面,他即位不久,就召见各地来朝的府州县官,对他们说,天下刚刚平定,百姓的财力非常困难,就像刚刚会飞的鸟不可拔它的羽毛,才下的树不可摇撼一样。现在要发展农业生产,就必须保证农业第一线有足够的劳力资源。为此,洪武必须让老百姓“安养生息”。五年朱元璋通令全国,普通地主不得蓄养奴婢违者杖刑一百,所养奴婢一律放为良民。凡因饥荒而典卖为奴的男女,由政府代为赎身。洪武十九年(1386年),河南布政使司曾赎回开封等府民间典卖的男女达二百七十四人。同时朱元璋还严格控制寺院的发展,明令各府州县只能有一个大寺观,而且禁止40岁以下的妇女当尼姑,并严禁寺院收儿童为僧。二十岁以上的青年愿意出家,须经其父母申请,官方批准,出家三年后还得赴京考试,不合格的遣返为民,这些政策的逐步实施,使社会上的劳动力增加了。
朱元璋发展农业的主要措施是奖励垦荒和实行屯田。元末农民起义,由于地主逃亡,人口减少,留下了大量荒地。明朝建立后,为尽快开垦这些荒地,朱元璋采取了计民授田、奖励垦荒的措施。建国的头一年,朱元璋就颁诏书于天下:凡是战争中抛荒的土地,被别人开垦的就成为垦种者的田产。如果原田主回来,由官府拨给同等数量的荒地作为补偿。对无主荒地,个别的永不收奖励农民尽力开垦,并承认其所有权,而且免征三年的田赋税。这样一来,许多农民由奴隶变成了自耕农社会地位和家庭生活有了极大的改善。农民的积极性提高了,明初的社会经济出现了繁荣向上的景象。朱元璋奖励屯垦的政策收到了显著的成果。